网友提问 :贵董秘,公司控股股东围绕公司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的发展战略,通过质押获取资金先行收购相关标的资产后,再择机优先注入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先行购买资产然后高溢价卖给自己公司,是不是这样理解? 即然公司股份可以质押,为什么不是公司质押去并购,而是大股东质押去并购,又将本是大股东行为说成是公司事项,是否误导或者欺诈?
2021-02-01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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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
法定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7号文批准,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8日取得(商外资资审A字[2007]0006号)。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取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主营收入15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