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在2023年报中披露,GDS向关联方以2.02亿美元购买了SMC技术,在GDS层面做为无形资产入账,但在上海莱士层面做为费用化入账。1、对该事项,莱士做为45%股东是否详细审核了相关文件,该价格是否公允,2、莱士在GDS董事会占有几席,分别是谁;3、GDS与莱士适用的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是否真实满足GDS业绩承诺事项,Grifols是否有损害GDS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
2024-04-28 18:50:13
上海莱士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23年全面投资收益为负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请分开介绍下GDS的投资部分收益和其他亏损收益。
2024-05-01 23:05:10
- 刘总好,23Q4经营录得亏损,是因为购买广西冠峰导致吗?
2024-05-01 23:06:25
- 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中,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承诺,是否实现了?经查,最近三年贵公司累计每股收益0.74元,累计利润分配(含23年预案)每股0.088元。请问是不是没有完成股东回报规划的承诺?
2024-05-01 23: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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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
法定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7号文批准,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8日取得(商外资资审A字[2007]0006号)。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取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主营收入15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