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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承诺回购股份但未实施完毕的情况下,需按月披露回购进展的详细信息。具体规则如下: 1. 定期回购进展公告义务。2. 首次回购与比例变化公告。3. 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披露。咱们好像忘记了定期回购进展公告义务吧?谢谢

2025-02-10 20:18:49

上海莱士 (002252): 回答:
www.tetegu.com

2025-02-14 2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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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

法定名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7号文批准,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8日取得(商外资资审A字[2007]0006号)。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取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主营收入
15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