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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二股东2017年初减持曾出现过乌龙。按最近的减持公告,可以认为截止2017年12月27日,二股东持股超过5%。那么二股东就应该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此规定继续有效,请督促二股东执行!

2018-01-03 11:52:00

奥普光电 (002338): 回答:
www.tetegu.com

2018-01-05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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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

法定名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
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新型医疗仪器、光学材料和光栅编码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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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主营收入
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