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手中持股,本无可厚非。不过,按奥普光电4月份时的表述,风华高科这则减持计划或不该有。“如果风华高科曾经向奥普光电确认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这种出尔反尔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是,如果风华高科并未作出类似承诺,那么奥普光电自行发布主要股东没有减持计划的公告,则涉嫌构成虚假陈述中的误导性陈述,受误导投资者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赔偿民事责任。”
2017-05-11 10:21:00
奥普光电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如何投反对票,这是大家共同的期望
2017-05-19 23:58:00
- 公司既然只想在仪器检测方面发展,请问这个市场容量有多大,贵公在技术领先的情况下,司能多少市场份额。未来还有发展空间吗,还有未来吗???
2017-05-19 23:59:00
- 强烈要求董事会应向这次套现减持公告做出解释!这个没有诚信的企业出尔反尔,这挂着中科院光环的企业以后如何面对客户和公司以后的发展!
2017-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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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
法定名称: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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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新型医疗仪器、光学材料和光栅编码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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