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赫美集团 > 互动
网友提问 :甲方:韬蕴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5.15
甲方违反本协议持有乙方不低于5%股份相关约定的,应向乙方支付于甲方履行义务期满之日其未能全部或部分持有乙方不低于 5%的股份市值的 50%作为违约金,市值的计算标准以甲方履行义务期满日前20日的二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为准。2018.8.17到时韬蕴资本违反本协议不持股,赫美有可能收违约金吗?以上协议的签署符合法律吗?谢谢

2018-06-27 08:50:00

赫美集团 (002356): 回答:
www.tetegu.com

2018-06-28 14:43:00

赫美集团龙虎榜   赫美集团大宗交易 赫美集团股东人数 赫美集团互动平台
赫美集团财务分析 赫美集团主营收入构成 赫美集团流通股东 赫美集团十大股东

赫美集团

法定名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设立于1994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产品的零售。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18A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
主营收入
1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