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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依据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股份类别、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影响债权人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保护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第178号令】《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股价格调整原则及方式。发行可转债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注意是同时调整,请注意

2022-04-23 23:16:17

亚太药业 (002370):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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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10: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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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

法定名称: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1年12月3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市[2001]128号文批准,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鼎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绍兴县利盛物资有限公司等5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经营范围:
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主营收入
59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