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2017052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龚虹嘉是海康威视副董事长,在2017年9月27日减持套现31亿,18年1月19、22日减持套现80亿均未遵守深交所有关规定,属于违规减减持,请龚虹嘉说明!
2018-01-23 11:51:00
海康威视最新互动问答
- 作为深圳上市的标杆企业,你们减持能否提前说一声,另外,本次减持占全部流通股2.09%,超过证监会规定的2%,请问有何说法?
2018-02-09 17:55:00
- 美国搞的贸易保护对海康威视的海外业务影响多大。海康威视会考虑用水货的形式占领海外市场吗?
2018-02-09 17:56:00
- 您认为本公司区别于同行业其它公司的最大优势是什么?公司如何保有这些优势而不被超越?
2018-02-09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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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
法定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11月30日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由"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6月25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330100400011434]的。
经营范围:
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
主营收入207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