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众兴菌业 > 互动
网友提问 :董秘先生,您好:根据文件规定:发审会后至发行前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或调整盈利预测,发行人、保荐机构、律师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的规定,向我部报送会后重大事项说明或专业意见;10月11日公司公告了盈利调整公告,为什么不发送会后事项公告,而等到11月16日。为什么呢,有可以解释的吗,董秘先生?

2017-11-16 22:03:00

众兴菌业 (002772):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11-17 17:06:00

众兴菌业龙虎榜   众兴菌业大宗交易 众兴菌业股东人数 众兴菌业互动平台
众兴菌业财务分析 众兴菌业主营收入构成 众兴菌业流通股东 众兴菌业十大股东

众兴菌业

法定名称: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天水众兴菌业有限责任,成立于2005年11月18日。于2012年3月27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食用菌研发、工厂化培植与销售。
注册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办公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主营收入
6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