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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近年来转型传媒领域,收购了多家广告公司。《金证券》注意到,收购价格较被收购标的的净资产均有非常高的溢价。
例如,2015/12/8,公布拟以股份加现金方式、总价19.6亿元收购4家广告传媒公司。收购定价是采用收益法评估,较这些公司的账面净资产有着极高的溢价。与净资产相比,深圳力玛、华瀚文化、励唐营销和远洋传媒的增值率分别达到1245.93%、1086.03%、733.53%和982.49%,合理吗

2017-12-15 17:15:00

联建光电 (300269):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12-20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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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

法定名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由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联创健和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
LED显示应用业务、户外广告传媒业务和公关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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