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最新互动问答
- 王敏董事长,基于《股份转让协议》中邓氏兄弟的相关承诺与保证,邓氏兄弟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或协助第三方谋求获得长方集团实际控制权,不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协作对南昌光谷及其关联方的控股股东地位形成任何形式的威胁。可是,昨天公告邓氏兄弟减持了这么多股份,邓氏兄弟对您的实际控制权的保护是减弱了,您至今还只有22%多的表决权,没有了邓氏兄弟的保护,您对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减弱了,为什么公告说不影响,麻烦解释一下?
2020-07-17 11:26:45
- 王敏董事长,贵司公告称:“南昌光谷为我国技术领先的光电子企业,拥有有原创知识产权的硅衬底LED技术”,可是,晶能光电、南昌大学江风益教授也称其拥有原创知识产权的硅衬底LED技术。请问硅衬底技术到底是归属晶能光电,还是南昌光谷,还是南昌大学江风益教授?南昌光谷真是硅衬底技术的发明人吗?可不可以公告一下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为什么最近江风益教授已跟木林森合作?而没有继续跟您合作?
2020-07-17 11:27:16
- 尊敬的王敏董事长,有点纳闷您是如何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实际上您是不是与邓氏兄弟、李迪初为一致行动人?如果是一致行动人,您是不是早已触发要约收购,应该按5.2元的价格收购所有股东的股份?如果不是一致行动人,那您只有14.97%的股份,加上鑫旺资本7.5%的投票权,也只有22.47%的投票权,您如何能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情况是不是没有实际控制人?如果这样,贵司是不搞错了?麻烦解释一下。
2020-07-17 11: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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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
法定名称: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由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即按照立信大华于2010年11月25日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0]2708号",以长方有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0,169.53万元为基础,按1:0.6785的比例折为6,9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在长方有限拥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立信大华于2010年12月17日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0]第185号"。2010年12月20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6103170394号的,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900万元。
经营范围:
LED照明光源器件、LED照明产品及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
主营收入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