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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贵公司2024年3月11日的公告,苏州瑞牛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动向贵公司支付笛女传媒案件款项合计650.83万元,但根据企查查公布的信息,贵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是作为被执行人,被苏州瑞牛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650.83万元款项,与贵公司此前公告的内容完全相反,请贵公司说明原因。

2024-05-26 23:17:43

幸福蓝海 (30052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4-05-27 15: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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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

法定名称: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11月18日,公司前身江苏蓝海传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从事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6号C栋3楼)
主营收入
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