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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回答有关长单问题时,说销售合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我的理解是签订供货数量,但供货价格按照供货时国际国内市场价格确定,但公司在回答是否修正一季度业绩时说,“三月份收入是公司按照已有的订单进行的合理预测…作为一家有诚信企业,不会因为钴价上涨就单方随意不执行原有订单。信息披露工作…是公司治理第一要务,我们…充满敬畏之心。”按此理解,应该是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已经确定价格而非供货时的市场价。请注意逻辑性。

2017-04-21 06:36:00

寒锐钴业 (300618):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04-26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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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

法定名称: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南京寒锐钴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12日,2011年10月9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金属钴粉及其他钴产品、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
主营收入
18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