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华瑞股份 > 互动
网友提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明确“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将上述规定结合起来理解,一般会得出限售期内的发起人股不可转让,因而也不可出质的结论。事实上,深交所之前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须知》采用的就是这一理解,《须知》第四条第4款明确规定“非流通股在公司上市一年之内不得用于质押”。请问孙瑞良去年质押公司股票是否违规。

2018-06-21 16:33:00

华瑞股份 (300626): 回答:
www.tetegu.com

2018-06-22 09:14:00

华瑞股份龙虎榜   华瑞股份大宗交易 华瑞股份股东人数 华瑞股份互动平台
华瑞股份财务分析 华瑞股份主营收入构成 华瑞股份流通股东 华瑞股份十大股东

华瑞股份

法定名称: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宁波华瑞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12日,2013年2月4日,宁波华瑞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小功率电机和微特电机换向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
主营收入
1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