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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大股东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所以贵公司并没有按照证券法规定,在减持期满第二交易日公告!贵公司董秘专业知识欠缺!

2025-09-16 10:00:43

东箭科技 (30097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5-09-22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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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

法定名称: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3年7月4日,公司前身“广东东箭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车辆前后防护系统产品、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车顶装载系统产品及车辆其他系统产品的工业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
主营收入
4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