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知道ST金花两个月都不递交摘帽申请的原因竟然是“上交所还没有点头事先同意”,觉得相当不可思议,办理业务前问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资料,很正常。但你要说别人同意你来办,你才敢去办,是不是过于荒唐。从上交所上市规则已经非常明确了,符合条件即可以申请。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按规则办事,你ST金花要另类一些吗,或者说上交所就只对你ST金花要求特别不一样?2019年9月12日ST丰华(600615)解决资金占用,27日申请,30日摘帽通过.
2020-11-10 16:59:38
金花股份 (60008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非常理解您及同样关心金花股份“摘帽”进展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我们也同样期盼能够尽快“摘帽”,并已就此事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根据的相关规定,申请去“ST”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流程,通常ST股票只有在出了年报之后,才能向交易所提出申请摘帽。当ST金花符合上述规定时,我们会第一时间促进落实去“ST”各项工作。谢谢您的提问!
2020-11-10 16:59:38
金花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再一次打电话给上交所,投诉ST金花超过67天未提交摘帽申请,上交所回复:企业不需要交易所事先沟通即可递交摘帽申请,上交所对于ST金花将该事项责任甩锅给交易表示谴责,将督促ST金花按上市规则办事。对于ST金花超过67天拒不提交摘帽申请,已超过两市最长纪录,上交所表示将重点关注,适时发出问询函,一旦发现其不提交摘帽申请隐藏真实动因,将予以坚决打击,进行立案调查。请董秘认真对待摘帽事项!
2020-11-10 16:59:38
- ST金花符合摘帽条件却76天不递交摘帽申请,请问董秘,这算不算违规?不管是什么原因什么动机,这都是信息披露违规,属于应披露未披露信息。这给广大投资者传递错误的信号即是公司仍可能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影响股票价值判断,影响股票市值提升,损害广大股东权益。请董秘和证代加强学习上市规则,及时改正违规行为!立即按上交所上市规则提交摘帽申请!
2020-11-10 16:59:38
- 上市公司符合条件但未递交摘帽申请已经74天时间,上市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可否尽职一些,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及时递交摘帽申请?各位股东反馈了不下百次,上交所也反馈了很多次,无所谓的“事先认可流程”,请公司尊重上市规则,以最快时间递交摘帽申请!
2020-11-10 16:59:38
- 10月29日晚间,从ST金花三季报可以看出,二股东邢博越账户组持股总量19.33%,即在9月28-9月30日,共计增持0.98%的股票,实际上二股东持股总量显然已经超过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第八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予以公告,很明显,公司未公告,属于违规,请证代及董秘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2020-11-10 16:59:38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表明“22、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为临时报告事项,而到9月30日为止,二股东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票19.33%,已超过大股东金花投资19.14%的比例,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请问公司未在第一时间公告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失职还是有意隐藏信息?
2020-11-10 1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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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
法定名称: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改办函(1996)23号批准,于1996年2月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1997年4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78、17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同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202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