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上条问题中2019年5月1日部分车辆增加OBD检查,请问董秘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为什么2018年4月份就用OBD标准罚江淮1.7亿。这是什么情况?能否请董秘给予合理解释?
2019-08-08 17:35:54
江淮汽车最新互动问答
- 为什么我对于罚款1.7亿的问题,董秘答非所问或者避而不答,请正面回答:1、被罚车型在出厂时是否有OBD系统检测,检测结果如何?2、京环保是否有PEMS尾气检测,结果如何?请正面回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我都能背了,你还让我去看?
2019-08-08 17:35:54
- 关于江淮被罚1.7亿,处罚依据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2条,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那么检验标准具体是PEMS标准,还是OBD标准。或者说部分地区PEMS标准,北京地区使用的是OBD标准。
2019-08-08 17:35:54
- 贵公司S4产品,宣传上说采用大众质量标准和大众共线生产,看个别车主的反馈来看,仍有不少瑕疵地方。如果说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达到了大众标准,那只能说问题还是出在管理人员和工人方面。建议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淘汰管理。
2019-07-24 17: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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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
法定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安徽省政府于1997年8月以原合肥江淮汽车制造厂的全部资产和股权以及原安徽省汽车齿轮箱总厂的全部资产为主体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省重点企业集团。公司于2001年7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01年8月24日"江淮汽车"A股88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营范围:
商用车、乘用车、汽车底盘及汽车核心零配件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主营收入1147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