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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管理层们好!在2018/5/2日议程中,作为众多中小投资者之一,对于2017年分配方案严重反对,原因是2016年那些增发机构们都想着如何脱身,而且他们时间相对集中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的管理层们应该想到的是如何稳定其他众多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公司市值管理当前最重要是如何稳定及增长!所以我们众多中小投资者建议公司应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并进行注销减资方案,请作为大会议程之一,让大多股东表决!各方安好

2018-04-24 16:12:03

腾达建设 (60051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第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规定,公司无法将您的提案作为5月2日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18-04-24 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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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

法定名称: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22号文批准,由叶洋友等28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3,032万元,于1995年8月21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及房地产项目投资与开发。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1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1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