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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订立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权益,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应该及时公开信息,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计划称为内幕消息。公司管理层知法犯法,为了定增价格故意压股价,也不公告中标信息。中广核项目,国投项目都不公布。糊弄投资者

2016-09-29 10:01:58

*ST亿晶 (600537): 回答:
www.tetegu.com

2016-09-29 1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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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晶

法定名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为浙江海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0]227号批准,浙江海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并由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1月14日正式核准,公司的中文名称由"浙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营范围:
晶体硅(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发电业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主营收入
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