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董秘,国家工信部在回复人大代表刘丽芬关于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政策细则中明确表示“可换不可免”。而您在回复股东的答复里面却说你们公司山东下属公司由于是环保A级企业故可不参与错峰政策,但是山东水泥协会明确你们这个分公司是在要求错峰的名单里面的,而且对于前一段的山东错峰你们这个公司没有执行还进行了网络曝光批评,请问贵公司的领导层对于错峰政策的理解为何和国家工信部的答复不一样甚至相反呢?
2021-08-09 18:07:35
海螺水泥最新互动问答
- 您好,海螺的董秘,您说您们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属于A级企业可以不参与地方要求的错峰,连环保预警的时候都可以不停窑。但是地方政府却又把你们的这些分公司放在要求错峰的名单上,而且还曝光批评过你们这些不参与错峰政策的公司,请问作为投资者我们是应该相信地方政府要求的错峰名单还是相信贵公司单方面的说法呢?
2021-08-09 18:07:35
- 海螺水泥有没有年报公布?
2021-08-09 18:07:35
- 您好,董秘,你回复说贵公司山东区域工厂济宁海螺评级为A级,根据政策不参与错峰,但是根据山东工信部,环保部,山东水泥协会出台的要求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里面为何有贵公司山东济宁海螺的名单?而且对于没有执行6月份的错峰要求的贵公司下属企业还进行了曝光批评,请问为何?
2021-08-09 1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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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
法定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于1997年9月,经安徽省政府皖政秘[1997]128号和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7]140号文批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宁国水泥厂和白马山水泥厂的与水泥生产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了本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委发[1997]5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361,000,000股,并于1997年10月21日起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于2002年1月24日,本公司获准发行200,000,000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为“A股”),并于2002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分别于2003年11月4日及2003年11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配售72,200,000股H股,并于2003年11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交易。
经营范围:
水泥、商品熟料及骨料的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0楼
主营收入170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