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管理层,做为经营非常好的龙头公司,请相应号召,提升分红比例,谢谢
证监会此前就曾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提出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对照这个规定,上市国企分红率至少应该在40%这一档
2022-01-17 18:22:30
海螺水泥最新互动问答
- 虽然公司水泥主业盈利能力很好,但是roe并不高,主要就是因为公司账上持有大量现金拉低了ROE,希望公司加大回购力度或者承诺提高分红到年净利润的60%,提振公司股价,现成的例子有很多,A股的神华,长江电力,未来要在A股上市的中海石油股份H股都是高分红的优秀代表,也获得了市场的热烈反应,股价在过去一年获得了大幅的提升。现在国家也鼓励有能力的上市公司多分红,希望公司管理层能响应号召多考虑。
2022-01-17 18:22:30
- 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2022年1月14日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2022-01-17 18:22:30
- 你好,近日国办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请问公司是否有考虑响应国办的方案精神,提高分红比例,更好回报投资者!
2022-01-11 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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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
法定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于1997年9月,经安徽省政府皖政秘[1997]128号和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7]140号文批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宁国水泥厂和白马山水泥厂的与水泥生产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了本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委发[1997]5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361,000,000股,并于1997年10月21日起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于2002年1月24日,本公司获准发行200,000,000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为“A股”),并于2002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分别于2003年11月4日及2003年11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配售72,200,000股H股,并于2003年11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交易。
经营范围:
水泥、商品熟料及骨料的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0楼
主营收入170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