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是否存在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股东披露、透漏或者泄漏未公开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是否违反交易所“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规定?谢谢。
2020-09-17 16:47:35
东方明珠最新互动问答
- 请问公司减持兆驰股份减持了多少股?平均减持价位是多少?占已公布减持股数比例多少?
2020-09-17 16:47:35
- 董秘您好,根据上证公监函[2017]0023号-关于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所对时任上市公司董秘和总会计师予以监管关注,主要涉及:公司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及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证所要求公司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规范运作,并保证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目前公司是否做到了监管要求?谢谢
2020-09-16 16:38:28
- 东方明珠董秘,您好!。在国务院互联网+督差上反映贵公司重组后,土地五年都过不了户,无视投资者正当知情权,希望贵公司尽快公布详细说明,并说明理由,土地过户预计什么时间可以办好?谢谢!
2020-09-15 16: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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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1992年6月1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第382号批准,改制为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新媒体渠道与平台运营(数字付费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电视购物及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主营收入132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