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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其中要求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要充分披露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东方明珠因土地过户五年多未完成,每月发布内容完全相同的公告共约60期,公告中没有一处对未过户原因及责任方做出说明,并且没有预计完成的时间,与大股东重组时所做承诺不符,与国务院文件中关于完整信披的要求不符,公司何时能有完整信息公布?谢谢。

2020-10-13 17:05:41

东方明珠 (600637): 回答:
www.tetegu.com

2020-10-13 17: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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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

法定名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1992年6月1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第382号批准,改制为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影视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新媒体渠道与平台运营(数字付费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电视购物及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主营收入
1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