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而历年年报中,公司承认控股股东下属单位存在与公司业务同业竞争这一违规行为。从已有披露信息来看,控股股东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帮助不应成为其可以违规的理由。为此,公司是否有责任和义务采取相关措施,并上报证监会这一违规行为?
2018-04-24 14:49:36
珠江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贵公司今天一字涨停板
传闻贵公司有赛马场,有马彩项目
请问是否属实
2018-04-24 14:49:36
- 珠江实业集团和公司什么关系!
2018-04-24 14:49:36
- 请问如果海南办赛马,公司有资质经营吗?
2018-04-24 14: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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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
法定名称: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股字[1992]10号文批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珠江实业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50号文批准,1993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2,250万股,并于199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11楼S1101-05、S1118-24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11楼
主营收入3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