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有关本股东对糖果乐园土地补偿价值评估报告未披露一事,贵司回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披露的评估报告为评估结果汇总表,后续内容为评估明细表。”。现疑问如下:你们的答复是否可以理解为,苏州高新管理层只披露该土地补偿价值的评估结果汇总表,而不披露详细内容?汇总表关于土地价值只有一个数字,没有任何文字或公式来支持这个数字,请问你们认为这样的汇总表有说服力吗?合理吗?
2019-12-31 16:18:41
苏州高新最新互动问答
- 有关贵司管理层如下答复“土地评估价值详见于2019年7月18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报告编号:苏工园信和评征报HQSSLY-162)。”本股东有疑问。
疑问如下: 按你们提供的答复检索贵司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评估报告HQSSLY-162,只显示评估报告的前2页,没有土地价值的评估内容,根据页尾显示评估报告总篇幅可能为77页,苏州高新管理层在信息披露上是否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是否有隐瞒?
2019-12-26 16:06:21
- 感谢公司关于原糖果乐园土地收储价值评估的答复,遗憾的是公司并没有正面答复我的问题,在公告中提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是1.22亿,而在评估报告里面并没有提出这1.22亿的评估数据和依据。另参见苏州高新11月28号的关于污水厂搬迁补偿的公告,里面关于土地使用权补偿价值的评估就相当的清晰和有据可查。公司在同一个年度被收储两块价值比较高的土地,一块比较清晰,一块不明不白。能否就这块土地使用权本身的评估提供澄清?
2019-12-24 17:50:21
- 查公司7月18日关于糖果乐园土地征收的公告,土地征收方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而苏州高新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一个实体既作为征收方又作为被征收方,此举已经构成关联交易,流通股东的权益有被侵害的嫌疑,请公司管理层做出合理解释。
2019-12-24 17: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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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6月28日经江苏省体改委以苏体改生(1994)300号文批准设立,公司所发行的A股于199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同时从事旅游服务业、基础设施经营和工业等相关业务。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20楼
主营收入14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