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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请问,公司的控股股东在筹划重大重组前时难道没有考虑到注入资产的土地和房产权属证书获得的时间问题?这么重大的事项应该不是拍脑门就随意公告随意终止的吧。如果真是土地、房产权属问题,完全可以发公告申请延长停牌时间而不是轻易终止重组,上市公司这么做事也太儿戏了吧!请公司给出合理解释。

2016-10-26 15:11:27

南京熊猫 (600775):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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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 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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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

法定名称: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4月由原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改组重组后成立。1996年5月2日及11月18日公司股票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
经营范围:
以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为三大主营业务。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经天路7号
主营收入
5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