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在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99%子公司中路优势于2009年出资1150万元获得路德环境540万股。中路优势于2021年共计减持220.63万股,共获得资金3769.35万元。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尚未扣除相关税费佣金及财顾费,(扣除后)产生收益约1029.13万元。这个收益金额只占减持获得资金的27.3%,两者相差2740.22万元,请问相关税费佣金、财顾费、投资成本是怎样计算的?财顾费的收取比例是否跟大多数合伙企业的标准相符?
2022-01-12 0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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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告陈述,泊能科技将在指定海域有独占使用权,就是说广东高空在该区域内也不能使用自己发明的专利了,这实际上是把高空风能的专利权卖掉了,并非如公告所言只是授权使用,这是否真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2022-01-07 17:19:18
- 如果广东高空只是向泊能科技授权使用高空风能专利,那应该有使用次数的限制,泊能科技开工一个项目、支付一个项目的专利费。当泊能科技在指定海域有独占使用权后,它是否可以把高空风能的专利授与第三方使用、自己坐收专利费呢?
2022-01-07 17:19:18
- 高空风能的主要应用场景就是缺少电力的海岛,在海岛上建设高空风能发电站和陆地上没有任何差别,还更容易获得空域使用权,泊能科技拿到独占使用权就等于切走了一半的蛋糕。这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01-07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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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系上海自行车厂。1993年10月经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15日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4年1月28日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属行业为工业企业。2008年10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自行车以及保龄球设备等康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60号永久1940园区A3栋1号
主营收入18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