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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你说贵公司坚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以保障投资者基础回报,我24年从股价8块拿到截止今日股价5.62,分红并没有带给我任何好处。贵司的20多亿流通股,如果贵司直接用准备分红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注销,提升每股的价值,这样不是对投资者更有利?如果分红不填权,这种分红只会加重中小投资者的亏损。

2026-01-16 17:25:22

林洋能源 (601222):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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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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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

法定名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根据江苏林洋电子有限公司(原"南通林洋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1:0.5584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取得南通工商局核发的>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0385号),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主营收入
1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