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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股价已打6折,在坚持认为公司估值不变的前提下,按承诺下限增持,然后描述这一种行为是不违规,且合理。请问这样的总结您的回复内容对吗?另外收购成都七中收购方案出台快一年,也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对该事投票,只是强调无法律障碍,这与你们描述地“积极推进”是否有偏差?假如最终收购取消,你们又坚持下限增持,假如有投资人因此而投诉你们涉嫌操纵股价,请问你们有什么应对措施吗?

2018-04-25 11:34:56

皖新传媒 (601801):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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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1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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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

法定名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经安徽省委宣传部皖宣办字[2008]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财教[2008]51号批准,由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28日,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
经营范围:
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文体用品零售;音像出版;广告传媒。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
主营收入
25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