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按照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业绩增减超过50%,是需要提前预报,请问公司会在27号之前提前出三季度业绩预告吗?
2023-10-16 16:08:37
日出东方 (60336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出现规定情形时,需要提前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暂无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相关计划。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2023-10-16 16:08:37
日出东方最新互动问答
- 公司产品在智能物联方面现在是什么情况?建议与华为等在智能科技领域领先的公司合作快速升级到智能家居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2023-10-13 16:49:44
- 公司有参加这次的广交会吗?
2023-10-13 16:49:44
- 如何理性看待帅康与方太之间的竞争关系?差异化在哪?
2023-10-13 15:32:15
- 对于四季度来说,公司的供暖产品是否会有超额增长的可能?公司是否具备超额增长的供货能力?
2023-10-09 16:26:02
- 公司与华为在哪些方面有合作?还是就没有合作?
2023-10-09 16:26:02
日出东方龙虎榜 | 日出东方大宗交易 | 日出东方股东人数 | 日出东方互动平台 |
日出东方财务分析 | 日出东方主营收入构成 | 日出东方流通股东 | 日出东方十大股东 |
日出东方
法定名称: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取得连云港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09号),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