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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之前屡次在投资者公开询问立案进展时都以信披规定,不方便透露为由搪塞。但根据信披规定,在已有明确调查阶段进展时如果仍然否认或遮掩会构成重大遗漏。请公司确认,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调查阶段性的书面结论;未接到监管部门口头明确指导;未发现任何重大影响事项。其次,请公司自查整理在线下交流会时曾对部分投资者透露的消息,一并在公开渠道披露以避免构成选择性披露。

2025-05-08 15:12:29

国联股份 (60361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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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5: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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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

法定名称: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8月23日,本公司由刘泉、钱晓钧、金雷力(曾用名“金雷”)、王飞、李映芝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2002年9月6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458746)。
经营范围:
会员服务、会展服务、行业资讯服务、代理业务以及金融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7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3号楼
主营收入
9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