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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事长您好!公司再一次收到上交所函,首要问题还是关于总额 净额法及商品取得控制权的判断依据,似乎没完没了。本来问题并不复杂,现公司是年报按取得控制权判断依据确认总额或净额,而季报并非如此,造成年报大幅修改季报情况,也许公司认为合理但监管并不认为。如果每季报都按当季是否取得控制权确认,那么就不会出现年底大幅修改情况。 一句话,年报收入确认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季报确认也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025-06-25 15:35:37

国联股份 (60361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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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

法定名称: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8月23日,本公司由刘泉、钱晓钧、金雷力(曾用名“金雷”)、王飞、李映芝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2002年9月6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458746)。
经营范围:
会员服务、会展服务、行业资讯服务、代理业务以及金融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7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3号楼
主营收入
9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