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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开透明是上市公司应该履行的义务,也是让广大投资者能够放心投资、长期投资的基础。公司自立案以来,总是以“限于信披规定”为由,从不公开立案调查的进展、事由、延期情况,让广大投资者看不懂、不放心,同时也让公司上下游客户心存疑虑。公司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符合信披规定的情况下,适当释放信号让投资者、客户放心,而不是以此为由,让市场猜测狐疑、谣言满天。

2025-07-18 17:20:37

国联股份 (60361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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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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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

法定名称: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2年8月23日,本公司由刘泉、钱晓钧、金雷力(曾用名“金雷”)、王飞、李映芝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2002年9月6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458746)。
经营范围:
会员服务、会展服务、行业资讯服务、代理业务以及金融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7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3号楼
主营收入
9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