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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按照上交所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股价可能有重大影响的时间须及时准确完整的予以公告,2020年1月10日公司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为何截至2020年1月13日上午10点,公司仍未就上述获奖事件及时公告,作为股东,我们认为董秘失职。

2020-02-14 16:21:30

苏博特 (603916):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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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16: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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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

法定名称: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4年12月15日,江苏博特、刘加平等发起设立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主营收入
6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