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同庆楼 > 互动
网友提问 :依据《证券法》,公司有义务对市场谣言及时核实、澄清、固定证据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拨打公司投资者电话无人接听,已将造谣证据发至董秘邮箱。请问公司何时处理并澄清该谣言?

2026-06-17 17:19:38

同庆楼 (60510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6-06-17 17:19:38

同庆楼龙虎榜   同庆楼大宗交易 同庆楼股东人数 同庆楼互动平台
同庆楼财务分析 同庆楼主营收入构成 同庆楼流通股东 同庆楼十大股东

同庆楼

法定名称: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1月31日,公司前身同庆楼餐饮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婚庆服务、酒店住宿以及食品业务。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万岗路10号9幢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
主营收入
7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