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停板|龙虎榜|牛散|股东人数
您的位置:特特股 > 洪通燃气 > 互动
网友提问 :股价下跌,公司有回购计划吗

2024-09-09 16:26:00

洪通燃气 (60516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和《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调整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2024年8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763,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购买的最高价为8.46元/股、最低价为6.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0,847.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提问!

2024-09-09 16:35:00

洪通燃气龙虎榜   洪通燃气大宗交易 洪通燃气股东人数 洪通燃气互动平台
洪通燃气财务分析 洪通燃气主营收入构成 洪通燃气流通股东 洪通燃气十大股东

洪通燃气

法定名称: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0年1月13日,公司前身“新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LNG、CNG、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延安路37号40-6
办公地址
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