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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问题1:聚合材料12月期间大宗交易,是否来自解禁的限售股?问题2:股票低于发行价,禁止减持。限售股是否存在借道大宗交易减持的违法行为?问题3:公司承诺的回购条件是否已经达到触发条件?问题4:上次让您转达给管理层和大股东的问题,大股东和管理层是如何回复的?问题5:能否将股东问题的回复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问题6:公司上市时,股价120,现在52,同期同类公司当时51,现在74,请问管理层对此怎么看?

2024-01-29 21:34:01

聚和材料 (68850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12月的大宗交易,主要来自解禁限售股 2、公司首发前不同股东关于解禁减持的承诺不同,具体承诺请参考公司的公告,目前所有股东一直在遵守相关承诺。3、暂时未触发公司承诺的回购条件,具体回购条件请参考公司的公告。4、公司管理层还在规划中,后续有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好的,后续会尽快回复。6、公司发行价110元/股,2023年5月份进行了转增及分红后发行价稀释到73.96元/股,近期A股市场变动较大,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有很多,公司一直致力于抓住机遇、积极拓展协同业务,持续扎实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谢谢您的关注。

2024-01-29 21: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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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材料

法定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5年8月24日,天合星元和刘海东等12名自然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设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