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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与沪市主板上市公司一样,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一是净利润为负; 二是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是实现扭亏为盈。 请问公司如果20年度业绩增长幅度超过50%,是不是一定要在年度后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2020-11-30 14:49:06

奥特维 (688516): 回答:
www.tetegu.com

2020-11-30 14: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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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

法定名称: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是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1日。
经营范围:
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新吴区新华路3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新吴区新华路3号
主营收入
10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