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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1吉贝尔特定对象增发扩股这样决议,参会投票权数应该三分之二参与才行吧? 2昨天表决三项决议,是否有过半数参加就可以,但增发应该需要三分之二吧?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的比65.67%,没有到三分之二,是否符合《公司法》?

2023-07-19 16:44:30

吉贝尔 (68856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根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本次会议审议的三项议案同意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比例均为99.8585%,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表决结果为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感谢您的关注!

2023-07-19 16: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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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

法定名称: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1年11月13日,公司前身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专业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办公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