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公司未披露大股东重大事项是否符合以下条款: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未完)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未完)
2016-10-18 09:55:00
中钢天源最新互动问答
- 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是否将对改善公司融资环境、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订单执行能力产生积极作用?
2016-11-08 16:06:00
- 请参照贵研铂业(600459.SH)10月17日晚间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事项说明的公告。针对相关媒体的报道,本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经向云锡控股公司函证,现将云锡控股公司本次债转股事项说明。贵研铂业也没跟锡业股份同时发布公告,但是在投资者的关注下,人家还是及时的求证大股东,然后在锡业股份公告次日发布公告说明情况。相比之下,贵公司的做法,你们还自认为合理吗?
2016-11-08 16:07:00
- 本来中钢集团债转股事项是个重大事项,说对公司没影响简直是无稽之谈的事。做了这个披露,表明了是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的负责任的态度,是证监会所鼓励的。现在变成了上市公司跟中小投资者的对抗!你们如实做了公告,投资者得到合理的公平知情权,皆大欢喜就好。却偏偏逼得投资者投诉深交所,证监会,我们图的就是一个理字,要的就是一个公平!
2016-11-08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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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
法定名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121号文批准,由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作为主要发起人,并与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
工业原料业务、金属制品业务、电子元件业务、装备业务和专业技术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主营收入7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