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公司做到了吗?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公司做到了吗?
2016-10-18 10:02:00
中钢天源最新互动问答
- (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再问中钢集团债务重组获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是否需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6-11-08 16:12:00
- 请问公司未披露大股东重大事项是否符合以下条款: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未完)
2016-11-08 16:13:00
- 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是否将对改善公司融资环境、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订单执行能力产生积极作用?
2016-11-08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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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
法定名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121号文批准,由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作为主要发起人,并与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
工业原料业务、金属制品业务、电子元件业务、装备业务和专业技术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主营收入7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