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感谢您坦诚回复。高管减持,没有问题,只要复合法规就行。但是核心管理层通过掌握公司内容信息通知变换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损害广大股东利益以谋私,就不行。请董秘如实回复,18年股权激励如果沿用14、16以及20年股权激励方案(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上一年净利润为基数)以17年净利润为基数,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核心管理层能不能行权?
2021-02-27 16:24:13
数字政通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的疑点您解释苍白无力。请董秘回复:17净利润1.8亿,如果按公司股权激励惯用方案(14、16、20年股权激励方案),19以17净利润基数行权,19公司核心管理层能行权吗?如果通过18大幅计提数字智通,在以18为基数,就具备行权条件,这制度安排对管理层非常有利。请董秘解释18年股权激励有别于14、16、20年股权激励原因。同时,请董秘提供同行业同期上市公司同类型做法。谢谢
2021-03-02 11:56:14
- 董秘,没有股东反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但要有前提。股权激励目的希望实现业绩持续增长,市场给予的公司估值也持续提高,企业、核心团队和股东都获利。看公司近年营收和二级市场。公司这5年经营,数字智通如何?健康医疗如何?国土规划如何?发展这么多年,那个能成长壮大。目前就智慧城管和管道网线还凑合,前段时间,市场还很担心金迪经营状况不好,计提商誉。请问董秘,公不确定性太大,核心管理团队努力成这样的结果?
2021-02-26 11:55:25
- 董秘,您昨日说多年以来,公司管理团队为发展业务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请问,近几年公司发展如何?营收徘徊不前,企业价值持续缩水,公司原有业务国土规划萎缩,数字智通亏损,健康医疗未见踪影。公司近年发展不好,股东财富大幅缩水,但是管理层是不会亏的,股票期权行权不了,限制性股票5.57价格一样可以让核心管理层获利满满。请董秘回复,企业经营不好,股东财富大幅缩水,但是管理层仍可获利是否合理?
2021-02-26 11: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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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改制变更设立。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9位自然人股东出资30万元,于2001年11月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名称为北京数字通图科技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7日更名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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