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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在先前的提问中,公司董秘答复: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先行建设项目。 请问:公司不需要发通过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过的公告说明项目的主要情况?如果没有这些公证过的信息,待资金募集到位,用什么依据来进行置换? 项目的说明情况该包括一些基本的如下信息 1、项目的开始时间。 2、项目的进展。 3、项目的投入资金。 请贵公司最对关键事项要做到及时、准确和公开的信息披露。

2021-04-20 19:39:55

东方国信 (300166):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05-12 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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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

法定名称: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2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
经营范围:
为客户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主营收入
5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