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贵公司近期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是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全部是管理层人员。而对比其他优秀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对象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的发展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涉嫌利益输送。请解释一下。
2021-12-10 16: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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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
法定名称: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1999年7月22日,自然人蒋勤军、王子平、傅岭共同出资,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了北京高盟化工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配件。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1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14号
主营收入3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