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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之市值管理》第八条规定明确以下事项:1、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3、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其他适用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4、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就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请问贵司有何计划?

2024-11-19 17:34:27

创新新材 (600361): 回答:
www.tetegu.com

2024-11-19 17: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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