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停板|龙虎榜|牛散|股东人数
您的位置:特特股 > 大有能源 > 互动
网友提问 :因第13.9.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已完全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请问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报告是否已列入工作日程?希望董秘加以督促,早日摘帽,尽快消除公司负面影响。

2021-05-20 16:38:49

大有能源 (60040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9.7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后,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ST)。

2021-05-20 16:38:49

大有能源龙虎榜   大有能源大宗交易 大有能源股东人数 大有能源互动平台
大有能源财务分析 大有能源主营收入构成 大有能源流通股东 大有能源十大股东

大有能源

法定名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为江苏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5日,成立时名称为江苏贝尔通信系统有限公司。2000年8月,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江苏贝尔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1月,江苏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加工。
注册地址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办公地址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主营收入
1409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