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尖峰集团 > 互动
网友提问 :你好,尖峰集团当前(提问日期)市净率为0.71左右,已经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属于证监会规定的长期破净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对于这类公司,证监会要求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或有助于推动这类公司估值的提升。 请问:贵公司是否会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或有助于推动这类公司估值的提升?

2025-03-20 16:43:40

尖峰集团 (60066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5-03-20 16:43:40

尖峰集团龙虎榜   尖峰集团大宗交易 尖峰集团股东人数 尖峰集团互动平台
尖峰集团财务分析 尖峰集团主营收入构成 尖峰集团流通股东 尖峰集团十大股东

尖峰集团

法定名称: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是金华市水泥厂(国有企业)。1993年经浙江省计经委、体改委和国家体改委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先更名为浙江尖峰集团,后又更名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以水泥和医药为主,通信电缆、仓储、贸易为辅。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