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既然公司单季巨亏超7亿元、经营现金流大幅为负,为什么住房公积金必须维持顶格12%,坚决不向下调整到法定最低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比例区间为5%-12% ,行业低谷期马钢、华菱等钢企都调整过福利结构,新钢为什么不能?请给出明确、可公开解释的理由。
2026-06-25 16:39:54
新钢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一季度巨亏7.3亿,公司却维持12%公积金比例,对中小股东极不公平。国家明确允许亏损企业降至5%,很多同行亏损时都这么做。请问公司:
- 认为12%在巨亏下依然“合理”的依据是什么?
- 为什么坚决不能下调到5%?是技术障碍、人为阻力,还是根本不愿为股东降本?
2026-06-25 16:39:54
- 2026年公司股价自年内高点回落至今跌幅已达35.5%,一季度更是出现7.31亿元大额亏损,中小股东资产随之蒙受实实在在的损失。目前行业普遍推行降本增效举措,若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至5%,单季度预计可节约成本3000万元,能够有效缩减亏损规模。想请问管理层,在经营承压、业绩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公司迟迟未采取该项减亏措施,背后具体是什么考量?
2026-06-25 16:39:54
- 2026年一季度公司亏损7.31亿元,为历史单季最高;对应股价下跌约20%,中小股东承受巨大亏损 。按法规,经营困难企业可将公积金从12%降至5%以节省巨额成本。请问公司:
1. 单季巨亏7亿 ,是否属于“经营困难”?
2. 为何拒绝下调公积金比例与股东共渡难关?
3. 坚持12%顶格缴纳,是否主要为保障管理层自身福利,而非公司整体利益?
2026-06-25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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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
法定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创立于1996年12月19日,是在中外合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改组的基础上,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6)09号文批准,由江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金世纪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冶金供销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经营范围:
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及钢材延伸加工及其产品的制造、销售。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铁焦路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
主营收入73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