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停板|龙虎榜|牛散|股东人数
您的位置:特特股 > 浙大网新 > 互动
网友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首次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当履行公告义务。2013年10月,杭州云网创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港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财通网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体已被确认为网新集团10.6816%股权受让方。该联合体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后续是否存在继续购买浙大网新上市公司股权并谋求控股的计划?

2023-12-22 15:55:47

浙大网新 (60079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感谢您对于浙大网新的关注。

2023-12-22 15:55:47

浙大网新龙虎榜   浙大网新大宗交易 浙大网新股东人数 浙大网新互动平台
浙大网新财务分析 浙大网新主营收入构成 浙大网新流通股东 浙大网新十大股东

浙大网新

法定名称: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68号文批准,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月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经营范围:
网络设备与终端、软件外包与服务,互联网综合服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层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