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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3月15日,董秘收到警示函。请问夏董,这次信息披露方面出的问题是由于相关岗位的业务能力欠缺还是公司有关方面不让披露而造成的?谢谢!

2023-03-21 15:13:00

东方电缆 (603606): 回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收到《监管警示》后,公司高度重视,对《监管警示》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和要求进行深入分析,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全面梳理、排查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可能存在的合规隐患,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针对性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后续的工作安排和改进措施,做到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2023-03-21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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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法定名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系成立于1998年10月22日的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1999年11月11日,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2004年12月8日,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2007年9月29日,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整理变更设立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注册号为3302000000117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办公地址
宁波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9-50F
主营收入